99年度第二梯次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各科考試試題及測驗題答案
試題:
專利說明書撰寫實作試題
專利法規試題
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試題

測驗題答案:
專利法規測驗題答案
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測驗題答案

考試資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出版品名稱




智慧財產局年報(98 )     (下載PDF





統一編號




2008900300





ISBN or ISSN




1680-5453





出版日期




每年出版





內容簡介 




有關本局年度內辦理業務之內容與績效





贈閱或訂閱 




贈閱





洽詢電話及連絡人  




(02)2376-7166王惠民





庫存  








備註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非商業性」 授權條款台灣2.0


 


 本著作係採用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條款授權


考試資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訓練目標:
鑑於專利、非專利文獻檢索及分析對業界創新研發極為重要,本局規劃舉辦專利及非專利資料庫使用之教育訓練,使各界明瞭各項資料庫之功能與操作,熟稔相關檢索工具之運用,藉以快速完成精確、優質、有效之檢索與分析,隨時掌握關鍵技術之脈動,提升業界研發創新與競爭力。
二、訓練對象:局外人員 。
三、課程規劃:
(一)授課對象:各業界人士(含一般社會大眾)。
(二)申請辦法:
1、申請時間: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特定假日除外)。
2、申請方式:參訓學員填妥課程報名表(如附件1),逕送本局4樓專利商標資料閱覽室服務台報名;或傳真、E-mail課程報名表至本局資料服務組(傳真號碼:02-27352920;電子信箱:abc40302@tipo.gov.tw) 報名,再電詢閱覽室服務台(02-23767164~66)確認報名事項。
3、開班條件:各項課程每次上課人數以12人為限,每月集中辦理1次,本局於每月底統計報名下個月上課之人數,若單項課程滿10人(含)以上報名即開課,若未滿10人或超出滿額(12人) 之人數,則併入次月報名人數。
4、上課時間:每月第三個星期上課,每堂課程時間2小時,排定上課時間如下列開辦課程表。
5、上課地點:本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 4樓專利商標資料閱覽室檢索教學區。
6、課程費用:免費。
(三)開辦課程表:(如附件2)

考試資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沈子涵/整理
 中新社報導,根據全球專利權申請資料,並比較研發支出金額和年增幅後,高通公司(Qualcomm)獲評選為美國十大創新公司的冠軍,微軟公司排名第二。
 
 財經新聞網站Wall St.依據聯合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的資料,選出專利申請件數前50高的公司,再依據2009至2010 年間的研發支出的規模和年增幅排行。企業的銷售成長、業界地位、股價和財務表現與過去兩年的研發支出變化,也在評比範圍內。
 

考試資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被告上訴略以:該扣案的皮包,是要追求伊的男性友人贈送,伊以為是真品,伊因為不喜歡這個包包,所以才在拍賣網頁上刊登販售,並不知道所陳列的是仿冒商標商品云云。
  法院查:本件所陳列販售之商標為知名品牌,廣見於各類廣告媒體,相對於同類商品,市場售價頗高,此為眾所周知之事實,參以被告於本院審理時所自承:(這種皮包真品要賣多少錢?)一、二萬元應該有等語,更可見此為被告生活經驗所明知。而依卷附鑑定證明書所載,本件扣案的商品材質、配件、製工均甚為粗糙,欠缺原廠商品之保證書、來源證明、發票、使用說明書及精緻包裝。是單以扣案商品外觀上視之,即可明顯辨識出與商標權人所生產的精緻商品有別,以被告前已知悉該商標屬於高價產品的生活經驗觀之,對該扣案物是屬於仿品實難委為不知。佐以拍賣網頁,被告是以新臺幣(下同)3千5百元的價格販售,然依前揭鑑定證明書所示,真品的售價為4萬5千元,若被告真不知是仿品,且又自承未使用過該商品,豈有可能將其所謂真正的新品以明顯低於市價之價格販售。是被告否認有犯罪之故意,顯係卸責之詞,難以憑採。
*以上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前往觀看判決內容

考試資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作者:吳怡靜譯  出處:天下雜誌 457期 2010/10





  專利是創新的衡量指標之一。十年前,日本的專利申請件數比中國多了四倍;今年,中國即將後來居上。此消彼長,透露出亞洲的創新競賽正在重新洗牌。











  五年前,蘋果iPod播放器裡的零組件,大部份都來自日本;今天,拆開最新的iPad就會發現,幾乎所有的關鍵零組件都來自南韓與台灣。短短幾年內,日本在亞洲科技業的霸主地位,已經快被幾個鄰國給搶走。


  二○○六~二○○九年各國提出的專利申請中,美、歐、南韓的件數維持穩定,比較大的變化在於:日本的件數逐年減少,中國的件數卻逐年增加。持續下去,中國的專利申請數可能會在今年首度超越日本,並直追美國。這種逆轉著實讓人吃驚,因為就在十年前,日本的申請件數還比中國多出了四倍。


  專利是創新的衡量指標之一,中日兩國的消長顯示,中國的專利發明者愈來愈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個好現象。而這其實也是一種策略:中國企業每年要付給外國廠商超過一百億美元的授權費與權利金,自行開發技術就可以省去這些成本,還可以讓中國企業在跟外國廠商談授權時,爭取更好的條件。


  受到這波大衰退的影響,許多企業被迫刪減研發支出。二○○八~○九年,包括索尼、夏普、豐田和東芝等大廠在內,不少日本公司都削減了一○~二○%的研發預算。但同一時期,華為、中興等中國科技業者的研發經費卻大幅增加了三○~五○%。


日本企業對研發不夠積極


  日本企業對研發的態度,顯然不夠積極。舉例來說,營業額千億美元的第三大企業日立集團,雖然固定以營業額的四%投入研發,但這種嚴格的預算分配完全不考慮市場需求,容易錯失商機。相反地,南韓最大集團三星則打算把今年的研發支出,再增加將近一倍。


  另外,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經濟學家溫許梵森指出,近年來的一大創新趨勢,是「研發的國際化」。一九九○年,不到十分之一的國際專利申請案有至少一位外國共同發明人,如今四分之一的案件都有。不過,日本的比重依舊偏低:只有四%的專利申請案是與外國人共同研發。比起美國的四○%,日本企業顯然還是很「排外」。





考試資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第1梯次統計資料

2010/9/10

於99年6月23日舉辦之第1梯次「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試,計有127人報考「專利法規」、「專利說明書撰寫實作」或「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或同時報考2個或3個科目;3科全數通過(皆達60分以上)具備認證證書申請資格共計35人,通過率35.3%。其餘相關統計資料請參考附件-99年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第1梯次報考及成績統計表。
99年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第1梯次報考及成績統計表

考試資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即將世代交替登場的新規格USB 3.0,也是眾多USB CONNECTOR 連接器廠鎖定的新商機,鴻海(2317)由於參與基礎專利開發,目前已經搶先取得USB 3.0產品相關專利認證,對手必須避開鴻海專利才能推出相關產品,初期將可望在市場取得獨佔地位。

考試資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RTI
更新日期:2010/09/22 17:45
從各產業申請發明專利分析,可以看出未來台灣的產業趨勢!智慧局觀察近3年內,台灣專利申請案趨勢變化,完成分析報告,希望能夠提供產業界更了解市場脈動。報告指出,市場對於觸控螢幕技術有強烈需求,使得「電子數位資料處理」分類仍是發明專利申請量第1名。

經濟部智慧局表示,從專利申請可以看出未來3-5年市場趨勢。其中,因為台灣半導體技術已經進入成熟階段,使得半導體業近3年來申請案,逐年下降。智慧局副局長朱興華:『(原音)以半導體來講,96年(2007年)申請案是2,538件,97年的話2,102件,98年的話是1,796件。不敢講說是已經完全成熟,但這幾年資料看起來,它是有點下降。』

資料顯示,「電子數位資料處理」分類仍是發明專利申請量第1名,這和近來觸控式螢幕成為市場熱門發展技術,有相當程度的關係。

朱興華:『(原音)以目前來講,發明專利前5大,第1大是電子數位資料處理,第2個是半導體裝置,第3個是控制光學,類似LED照明,第4個是印刷電路,第5個是影像通訊,這5種專利就已經佔國內專利案申請量的28.8%,將近3成。從這邊可以知道產業情況,究竟是怎樣?』

智慧局指出,在政府光電雙雄計畫支持下,台灣的太陽能電池相關發明已經是專利申請第10大熱門技術,目前太陽能技術表現已經和美國、韓國相當,台灣應該繼續加強研發能量,保持優勢。


 


新聞來源:http://news.msn.com.tw/news1866781.aspx


考試資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楊又肇】
蘋果這次又有新專利提出,而新的技術內容可能將帶來嶄新的相機攝影功能?

考試資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央廣
更新日期:2010/09/27 11:36 歐陽夢萍

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27日)上午出席國際創新發明大會開幕典禮,他在致詞時表示,創新與發明是政府非常重視的政策及方向,而且不只是坐而言,更要起而行,所以政府已在執行專利發明產業化,希望能加速專利申請的審查與核定,讓這些發明能造福大眾。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台灣是個天然資源很少,但天然災害不少的國家,所以必須以人的智慧及努力加以彌補,才能不斷向上提升。談到創新,他認為必須有前瞻的眼光,知道社會及未來需要什麼樣的產業;同時要具備整合的能力,才能獲得發明創新的成果。



吳敦義強調,政府鼓勵發明創新,不只是坐而言,也必須起而行,所以政府已執行專利發明產業化政策,希望加速專利申請的審查及核定。吳敦義:『(原音)我們已經在執行專利發明的產業化這個政策,希望未來由經濟部智財局加速對於發明專利申請案件的審查跟核定,並且要由經濟部會同各級政府產官學研各界搭起順暢的橋梁,讓這些發明專利能造福全國民眾,乃至於全世界。』



同樣出席開幕典禮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在致詞時也指出,政府會制定各種方案,幫助發明創新,像日前通過的產業創新條例,就是鼓勵研發工作。他強調,行政、立法兩院會通力合作,為國家發展提供政策引導及助力,他並鼓勵各發明人建立起一個平台,將發明發展成產業,以發揮更大的貢獻。


新聞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27/58/2dtox.html


考試資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專利申請人注意了!今後專利申請書及說明書的內容要完備,才能取得申請日。智慧局在廣徵各界意見之後,修正專利程序審查基準,主要的修正範圍包括釐清申請日的認定,申請書或說明書的缺漏頁如何處理、以外文本提出補正中文本、申請時未載明申請人無法取得申請日及未審查可申請退費等,均相當重要,目前已公告於智慧局網站。
申請專利時,若專利說明書或圖式有部分欠缺,造成技術揭露的不完整,事後才增補新內容,將以增補之日作為申請日,以維護專利申請品質及對第三人之公平性,因此,如未檢送申請書、說明書、必要圖式或圖說,或檢送之說明書完全無發明說明或申請專利範圍、圖說完全無圖面者,無法取得申請日,如檢送之說明書中「發明說明」或「申請專利範圍」有部分缺頁,或圖式或圖面有部分缺漏者,以申請人補正之日為申請日。
另外,以外文本提出申請時,明訂複數外文本、外文本缺漏頁的處理原則,以及補送之中文本應依據申請時的外文本翻譯、外文本不得補充修正等規定,如未於指定期間內補正中文本者,申請案將不受理;審查時如發現中文本與外文本不一致之情形時,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送一致之中文本,逾期未補正或中文本超出申請時外文說明書(圖說)及圖式所揭露之範圍,自不得以外文本提出之日為申請日,僅能以補正中文本之日為申請日。
再者,如申請人指定代表圖如有不適當的時候,審查人員可以依職權指定或修正,以發揮指定代表圖的功能;而申請人最關心的退費問題,發明申請案於第一次審查通知前撤回申請案,智慧局將退還實體審查申請費或再審查申請費,對申請人是一項利多;其他程序事項智慧局在修正的過程中,除了考量落實專利法的精神,也配合專利制度國際調和化的趨勢,參採國際規定,更召開多場公聽會,針對修正議題廣泛徵詢各界的意見,配合我國實務須要,將基準訂定得更周全。修正以後的基準更符合我國專利法制以及國際規定,實務作法更嚴謹細膩,有助於提升專利程序審查品質,維護專利申請的適法性與公平性!
詳情請參閱智慧局網站公布欄﹙http://www.tipo.gov.tw/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4762﹚。

考試資訊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