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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地方法院昨(1)日判決,將三星需要支付給蘋果的專利侵權賠償額從10.5億美元減少了近一半,至5.99億美元。

 

根據外電報導,去(2012)年8月由9名陪審員組成的美國陪審團裁定蘋果勝訴,說三星蓄意侵犯蘋果專利,必須賠償蘋果10.5億美元。不過美國聯邦法官高蘭惠本(3)月1日(Lucy Koh)認為陪審團計算損失金額時有誤,包括三星產品智慧型手機銀河Galaxy SII和銀河平板電腦,因此她認為,裁定應減去約4.5億美元,三星應賠償約5億9890萬美元。

 

高蘭惠在判決中指出,應下令重新審查以下品給蘋果帶來的損失:Galaxy Prevail、Gem、Indulge、Infuse 4G、Galaxy SII AT&T、Captivate、Continuum、Droid Charge、Epic 4G、Exhibit 4G、 Galaxy Tab、Nexus S 4G、Replenish與Transform。

 

不過三星在日本控告蘋果的侵權官司中,東京地方法院上(2)月28日裁定三星敗訴。三星對於「關於使封包通訊更順暢的技術」提出「iPhone4」等蘋果四項產品侵害三星專利權的訴訟,判決中認定其中兩項產品沒有侵害三星專利權,而iPhone與iPad2 Wifi+3G這兩項產品則被法院認定侵權。

 

不過由於三星在促進通訊系統標準化的國際團體中的宣言「符合專利的使用允許範圍」,因此法院判定「沒有盡到與蘋果誠實交涉的義務,因此不允許濫用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相同的專利權官司訴訟中,在美國是判定蘋果勝訴,在韓國則是三星勝訴,因此屬於第三地的日本判決格外受到注目。目前蘋果與三星在日本還有十幾件的訴訟正在進行中,雙方的專利權戰爭還有得打。

來源: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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