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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更新日期:2009/12/23 12:19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1223 11:32:33)中州技術學院商管學群舉辦的KOTONI講座-科技管理系列講座,12月16日第三場演講,邀請到中興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暨化學系陸大榮教授蒞校與師生經驗分享,陸大榮教授以「生物科技公司進行技術授權之決策因素」為題,分析目前製藥公司與生物科技公司的合作模式。

陸大榮教授畢業於美國耶魯大學化學系博士,在美國耶魯大學讀書時,擔任化學系助教,畢業後在美國科州州立大學化學系任教,回國後在國立中興大學化學系擔任副教授。陸教授曾任國立中興大學育成中心主任、研發長、管理學院院長、科技管理研究所所長,現為該所暨化學系合聘教授、中華民國科技管理學會理事。

陸教授在演講內容中提到,生物科技產業是二十一世紀最具發展潛力的高科技產業之一。一種新藥從研發到上市時間長達10年~15年,花費平均US$8億元~US$12億元的研發成本。因研發時間久和成本龐大,各製藥大廠紛紛與生技公司策略聯盟合作,以爭取其在生物製藥的一席之地;各國製藥產業亦大幅調整其產業結構,以求在國際分工和區域競爭中獲取更大的利益。

製藥公司提供生技公司資金援助、產品銷售、行銷通路,目的是為得到較廣的產品投資組合,並控制新藥研發及商業化過程的財務負擔。而生技公司提供製藥公司生物技術平台,目的為獲得較多資金使其技術得以實現,將技術轉換成商品產生利潤。

然而生技公司在產品研發過程所面臨的抉擇,包括在高不確定性與高成本情形下,要視產品的未來性與本身財務、製造能力,來考量是否要將技術申請專利,或以營業秘密保有其技術?在這之中提到技術授權是指授權者提供技術或專屬的權利給被授權者使用,而被授權者支付一定金額報酬給授權者之行為。影響權利金制定、技術鑑價與技術作價因素中包含技術創新程度、成熟度、市場環境、智慧財產權應用、授權者與被授權者特性及其他風險等。

陸教授並舉寶齡富錦生物科技公司研發腎臟病新藥PBF-1681、台醫生物科技公司研發免疫疾病抗體藥物Antibody 168及美國休士頓Tanox公司研發抗過敏Xolair等三個個案,來探討技術授權流程。其流程為:

1.技術授權意願—應考量財務、股東壓力、風險分擔、大藥廠經驗及執行者的經驗。2.尋找被授權者—透過參加國際會議、藥廠實地審查、接觸相近研究領域藥廠或友人引介來尋找被授權者。3.選擇被授權者--應考量規模全球前20大的藥廠,並且財務穩定、具全球行銷能力、企業文化契合、產品線的投資組合(pipeline portfolio)及過去開發藥物的經驗。4.決定被授權者—需簽訂保密協定,可多家同時進行初步接觸並明確的整合資料。5.談判、價格制定—需考量商業潛力、保留區域性市場行銷權、保留原料藥製造權。6.契約訂定條文需很清楚,由專業法律事務所擬訂合約內容、付款方式後再簽約。

圖說:陸大榮教授(左)蒞臨中州技術學院演講,彭作奎校長(右)致贈紀念品感謝。

訊息來源:中州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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