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18日電)台灣知名內衣品牌曼黛瑪璉在大陸變成振動按摩器商標,連高知名度的「女人我最大」時尚節目及相關期刊,都被對岸搶註商標,廠商氣到跳腳,還好經濟部幫忙,總算撤銷搶註商標。

台灣商標近年在大陸屢遭「搶註」,經濟部透過兩岸商標協處機制,近期成功幫助「女人我最大」、「CSBC」及「曼黛瑪璉」廠商撤銷搶註商標,保護廠商權益。

台灣企業的著名商標在大陸地區遭搶註時,由於大陸地區幅員廣闊,即使能夠提出商標在台灣廣泛使用事證,要被認定在大陸地區是具有高知名度的商標,仍有其困難度。

之前包括「台灣啤酒」、「中華電信」、「永慶房屋」等知名品牌,都曾吃過悶虧,近期如2003年在電視頻道播出的美容時尚節目「女人我最大」、期刊及台灣造船公司自1973年開始使用的英文公司名稱(China Ship Building Corporation)簡稱「CSBC」,分別被大陸民眾以完全相同的商標,指定使用期刊商品申請註冊,「CSBC」則被前董事惡意搶註。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二家企業對搶註的商標雖都提出異議,但在異議程序中並未成功,在加強惡意搶註事證,並透過兩岸商標協處機制,籲請陸方正視台灣企業商標遭惡意搶註的事實,才在異議復審程序中獲得平反。

另外,「曼黛瑪璉」及M字設計圖是台灣使用在內衣及胸罩等商品的知名商標,在大陸地區也遭到搶註,且使用在振動按摩器。

智慧局表示,二項商標使用的商品性質雖不類似,但台灣企業的商標經過特殊設計,且已登記著作權,在建議當事人追加在先著作權利遭受損害的主張,最後,陸方以這項理由不准搶註商標註冊。

智慧局提醒,台灣企業的著名商標在大陸地區遭搶註時,除要檢送商標在兩岸及各國廣泛使用的事證外,更要舉證證明搶註人的惡意行為。如果是圖形商標,且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最好能作著作權登記,以便一併主張在先著作權利遭受損害,商標權益才能有效保護。

資料全文引用:http://www.cna.com.tw/search/hydetailws.aspx?qid=201503180173&q=%E5%B0%8D%E5%B2%B8%E6%90%B6%E8%A8%BB%E5%8F%B0%E5%BB%A0%E5%95%86%E6%A8%99+%E7%B6%93%E9%83%A8%E5%8D%94%E5%8A%A9%E6%90%B6%E5%9B%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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