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專利師應考需知
1.考試日期:102 年8 月24 日- 8 月26 日
2.報考日期:102 年5 月21日- 5 月30日
3.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理、工、
醫、農、生命科學、生物科技、智慧財產權、設計、法律、資訊管理、商學等相關學
院、科、系、組、所、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2)普通考試技術類科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
4.考試科目:
類科 應試專業科目 考試題型、大綱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訴訟法 申論式試題
專利法規 申論式試題
專利審查基準與專利申請實務 申論式試題
共同科目
普通物理、普通化學、微積分 申論式試題
1.專業英文 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二選一
2.專業日文 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1.工程力學 申論式試題
2.物理化學 申論式試題
3.電子學 申論式試題
4.基本設計 申論式試題
5.生物技術 申論式試題
專利師
專業科目六選一
6.計算機結構 申論式試題
〈各類科考試內容、日期依考試院公告為準〉
5.及格方式:
(1)以錄取第六條第一項第六款各該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十為及格。全程到考人數
百分之十若有小數,一律進位取其整數,並以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十最後一名之總成績
為其及格標準,最後一名有數人同分,均予錄取。
前項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2)本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五十分者,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
以零分計算。
6.報考方式:
採行網路報名單軌作業。分台北、台中、高雄三考區舉行。
7.報名應繳費件:
(1)報名履歷表。
(2)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3)國民身分證影本。華僑應繳僑務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僑居地之中華民國使
領館、代表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構出具之僑居證明。
(4)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5)報名費新台幣1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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