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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時報 2010-01-16
  • 【記者陳穎芃/綜合外電報導】

     華爾街日報報導,伊士曼柯達(Eastman Kodak)為了維護旗下專利授權事業,周四控告蘋果、RIM多項產品非法使用柯達專利數位影像技術。專家指出,伊士曼柯達已先後以類似官司而與三星電子及樂金電子達成專利授權協議。如今伊士曼柯達顯然是想透過侵權官司來與蘋果、RIM等達成專利授權協議。

     柯達周四向美國法院提出兩項針對蘋果的專利侵權告訴,指稱蘋果擅自使用數位相機及電腦資料傳輸相關的專利技術,侵權產品包含iPhone、iPod Touch及多款麥金塔電腦。

     柯達同時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另一項控告,指稱蘋果及RIM旗下手機及其他產品侵犯柯達數位影像技術專利。柯達並未透露這次提告設定的求償金額,但根據柯達先前和三星電子及樂金電子官司和解後簽下的專利授權協議,柯達這回應該也不會放棄追討類似補償。

     近年來傳統底片及照片沖洗市場逐漸沒落,柯達不得不將事業重心轉移至數位影像技術,盼能透過旗下超過1,000項專利技術賺取授權金。柯達表示,目前持有公司授權許可的合作業者約30家,其中不乏各類行動裝置大廠,但在業界眼中,發動司法調查也是柯達取得授權合約的手段之一。

     三星電子及樂金電子先後在去年底及今年1月結束與柯達之間的專利官司,代價就是和柯達簽下專利授權協議,但柯達並未透露協議內容與簽約金額。

     柯達智慧財產權部門主管卡特拉(Laura Quatela)一方面表示:「公司尋求法律途徑是為了維護股東及其他授權對象的權益。」但另一方面柯達又表示,公司向ITC提出控告不是為了阻礙業者銷售侵權產品,只是希望能「獲得公平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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