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商學院所揭露的創新能力指數,試圖透過各層面的分析來檢視影響一國創新環境建立的因素,台灣今年排名全球第13名、亞太第3,我國於「研發」支柱與「專利與商標數」此分項指標之排名領先全球。
[文/FIND研究員:郭佩宜]

一、前言

歐洲商學院(European Business School, EBS)於日前公布2009-2010年創新發展報告(The Innovation for Development Report),其揭露的創新能力指數(The Innovation Capacity Index, ICI)試圖透過各個層面來檢視影響一國建立起促進創新環境之因素。今年受評比國家數共有131個國家,全球前10名的國家分別為瑞典、芬蘭、美國、瑞士、荷蘭、新加坡、加拿大、英國、挪威與紐西蘭,排入全球前20名的亞太國家則為(由名次高至低排列):新加坡(6th)、紐西蘭(10th)、台灣(13th)、日本(15th)、香港(16th)、澳洲(17th)與南韓(19th)。

二、創新能力指數之目的與架構

建立創新能力指數之目的是為尋求以下3個問題的解答:
1.有助於建立一個促進創新經濟和社會環境之因素、政策與機構。
2.這些因素、政策與機構之間的關聯性和相互影響程度,以及與一 個國家的發展階段和政治體系間之依賴程度。
3.以國家為主,提出強化創新能力的優先改善之處。

如下圖1所示,創新能力指數共包含5大評比支柱與12大分項指標,細項指標數共有61項,其中有超過90%的評比指標資料來源為公開之統計數據資料(hard data)。此外,報告中提及影響一個國家的創新能力有許多因素,但是這些因素的相對重要性會隨著一個國家的發展階段以及政治制度而有所不同,前者與一國的經濟繁榮和人均所得息息相關,後者則與民主和專治體制對於發展創新環境之友善程度有所關聯。因此,在著手進行各指標支柱之計算時,創新能力指數將131個國家根據「收入水平」和「政治制度」2個評斷標準進行分類,台灣被歸屬為「高收入(High Income: 人均所得大於11,456美元)-有瑕疵之民主體制(Flawed Democracies)」國家,於5大支柱的計算權重分別為:「制度環境(15%)」、「人力資本、訓練與社會共融性(15%)」、「管理與法規架構(20%)」、「研發(25%)」以及「資通訊科技之採用與使用(25%)」。

三、台灣之表現分析

台灣今年排名全球第13名、亞太國家當中排名第3,超越日本、香港與南韓等國。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評比報告特別提及台灣資通訊發展演進最大的推手為資策會,其身兼半官半民之智庫與管理顧問角色,於促進台灣資通訊產業之發展以及資訊社會之部署不遺餘力。長年以來,資策會訓練超過40萬之資通訊專才,並且著力發展以及管理強化我國資通訊基礎建設之各項計畫,包含強調寬頻到府之e-Taiwan計畫,以及整合手機與無線網絡服務之M-Taiwan計畫。

如下表1所示,5大指標支柱當中,台灣於第4支柱「研發」的表現最佳(排名全球第1)。此外,我國共於3項支柱排名全球前30名(「人力資本、訓練與社會共融性(23rd)」、「研發(1st)」以及「ICT使用(27th)」),而於「制度環境」和「管理與法規架構」2大支柱排名較落後。在12大分項指標當中,我國排名全球前20的分項指標包含:教育(6th)、研發基礎建設(4th)、專利與商標數(1st)、 電話通訊(5th)以及網路、電腦與電視(16th),而我國排名較弱勢的2個分項指標(排名全球40名之後)為:國家政策評估(47th)和手機通訊(63rd)。

若與亞洲四小龍相較(如下表1),我國共於2大支柱的分數表現超越四小龍國家之平均分數(「研發」、「人力資本、訓練與社會共融性」),其中尤屬「研發」支柱的表現最為亮眼,在12大分項指標的分數表現方面,台灣共於5個分項指標超越四小龍國家的平均分數(教育、社會共融與平等政策、研發基礎建設、專利與商標數與電話通訊),於「專利與商標數」此分項指標的分數超越幅度最多(39.40分)。

與各指標領先國相較,我國與「管理與法規架構」領先國紐西蘭的分數差距最大(25.10分),與「國家政策評估」此分項指標之領先國香港的分數差距最為明顯(29.20分)。換言之,我國於「制度環境」支柱與四小龍國家之平均分數差距最多、於「管理與法規架構」支柱與領先國之分數差距最多,在分項指標的表現方面,我國於「國家政策評估」此分項與四小龍國家之平均分數和領先國之分數差距最多。

四、結語

評比報告中特別提及台灣的成功主要歸功於以下2個因素:

(1)具有實現高成長率的能力,並懂得仰賴國際貿易與投資以及獲取新資訊科技所得之利益與優勢。
(2)避免犯下阻礙多數國家發展之錯誤。在短短半個世紀當中,台灣從農業社會躍升成為全球科技龍頭與ICT設備製造生產之領導者,這些成功均建立於我國鞏固的支援性基礎建設之上,誠如科學園區、半官半民之研究中心以及政府智庫等單位,均扮演著關鍵性角色,如同資策會極力發展並管理鞏固我國資通訊基礎建設之e-Taiwan與M-Taiwan計畫,於台灣資通訊產業之發展以及資訊社會之部署不遺餘力。

未來幾年台灣的挑戰在於與中國大陸建立起創新之合作模式,並且妥善利用此新興科技強國之低成本結構資源,此外,我國與中國大陸間存在的競爭關係,將會迫使台灣進一步去發掘我國於其他領域之比較優勢與潛力,如發展成為國際研究中心與企業總部的設立之地、持續培育工程與管理人才,以及擴大於產、學、研間之研究與合作投資,以提升我國整體的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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